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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金诚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酱卤肉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4日。
如有问题和意见,请联系冯经理,电话号码13589930270。
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酱卤肉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