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国道308与华焦路交叉口西400m路北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时间:2025年12月
项目简介: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国道308与华焦路交叉口西400m路北。具体地理位置在东经116度39分37.500秒,北纬36度48分33.595秒附近。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二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现有工程生产车间二由西向东依次设置为塑料制品生产区、机加工生产区、原辅材料仓储区。环评设计技改项目投资20万元,在现有塑料制品生产线中组装工序后新增发发泡工序,新增聚氨酯发泡机7台。建成后可年产150t/aPPR一体保温管。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现投资10万元,购置聚氨酯发泡剂3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80t/aPPR一体保温管。
验收过程概况:
2025年9月,项目完成立项备案,备案文号:2507-371425-89-02-948307,2025年9月委托山东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1月5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以(德齐河环审〔2025〕40号)对《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成车间设备安装建设。2025年11月本公司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105MA3MJFL94W001X。
建成后可年产80t/aPPR一体保温管。项目验收监测工作于2025年12月9日—10日由山东金诚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
2025年12月,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5年12月15日,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在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召开了山东冠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
二、公示时间:2025.12.24-2026.01.23